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发布来源:本站点 阅读量:444次

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 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规〔2024〕1号)和《2024 年草原防火命令》(川府规〔2024〕2号)中明确规定:2024 年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特别指出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为执行上述规定,各项目部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将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施最严厉的管控措施,增强火源管控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野外动火作业审批流程,检查施工单位野外动火、焊接切割作业手续是否完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在易燃物未清理干净和未配备消防设施的作业点不准进行野外动火作业;

三、三级及以上大风,黄、橙、红火险预警期禁止进行野外动火作业;

四、实施野外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操作行为全过程旁站管控,作业结束后由专人清理现场,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吸烟、焚烧垃圾;

六、在属地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后,对照禁火时间、区域和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七、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并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八、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范意识;

九、强化信息报送,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信息通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以及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十、不断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各项目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置于优先位置,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强化责任当担,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坚决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防线。

 

 

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