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知识宣贯——因公出差火车票报销新规
发布日期:2024-11-08 发布来源:本站点 阅读量:46次为了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对外发布的《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为旅客以及公司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差旅费报销、入账、扣除等财务流程也迎来了重大变革。自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客票全面推行电子发票,为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报销体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告(2024年第8号)要求,公司决定启用火车电子发票的报销工作。
一、电子发票推广,报销无纸化
实施新规定后,公司差旅人员在完成行程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轻松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公司将通过和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等业务。电子发票的推广,实现了差旅费报销的无纸化,减少了差旅人员和公司的繁琐手续。
二、财务入账更加便捷
公司财务人员将根据差旅人员提供的电子发票,直接在财务系统中进行入账操作,实现了报销流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报销周期。
三、扣除流程优化,税收管理更规范
在差旅费扣除方面,公司可根据电子发票上的信息进行准确扣除。电子发票与税务系统的对接,有助于提高税收合规性,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四、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适应新规,铁路客运在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的过程中设置了过渡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公司差旅人员可根据需求选择其中一种形式。
五、注意事项
1. 公司差旅人员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时,需准确填写购买方信息,一旦开具,不可更改。
2. 开具电子发票后,将无法再申请开具同一次行程的纸质报销凭证。
3. 公司财务人员在接收电子发票时,应验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火车票电子发票报销新规的实施,提升了差旅费管理的效率,推动了财务管理向数字化转型。后续,财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合规、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助力推动公司构建更加高效、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